-创客伙伴
首页> 知识库> 有关如何防范重复报销,需要注意什么?

有关如何防范重复报销,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21-02-19 09:24:42浏览次数:1695次

电子专票作为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法律效力是否相同?

答:电子会计凭证是指以电子形式生成、传输、存储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原始凭证、电子记账凭证。电子专票属于电子会计原始凭证。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22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规定:“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档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因此,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专票作为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可作为电子档案进行保存归档。


2.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如何开具电子专票?

答: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申请电子专票票种核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下载并安装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后,开具电子专票。开票完成后,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远程交付电子专票给受票方。


3.受票方收到电子专票后,如何申请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出口退税、代办退税?

答: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相关资讯

扫一扫关注我们

Copyright ©睿婕实业有限公司 陕ICP备19024500号-1 西安注册公司 重庆注册公司 成都注册公司 西安代理记账 重庆代理记账 成都代理记账 西安财务公司 重庆财务公司 成都财务公司 西安公司注销 重庆公司注销 成都公司注销 西安代办公司 重庆代办公司 成都代办公司 西安代账公司 重庆代账公司 成都代账公司 西安记账公司 重庆记账公司 成都记账公司

本站业务范围:注册公司 工商注册 记账报税 资质代办 商标注册 网络推广 代理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杭州/厦门/南京/天津/长沙等全国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